工程总承包再迎五大“红包” 能否引爆建筑业?
发布时间:
2017-0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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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工程总承包的发展情况 12月28日,湖北省住建厅针对工程总承包释放了五项政策红利,进一步推动了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自2016年2月21日,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严格实施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之后,住建部、地方住建厅纷纷出台文件,努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6年5月 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 。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2016年8月 住建部印发《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促进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 2016年7月 广西印发《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6年8月 四川住建厅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 湖北住建厅印发《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针对工程总承包,释放五项政策红利。 2017年,工程总承包会不会"引爆"? 根据目前出台的文件精神,政府推进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几个方面的考虑: 1、促进设计、施工的深度融合 推进大型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根据住建部统计数据,2016年工程勘察设计业的设计收入,较2015年下降37.66%;净利润下降19.78%,新签合同额下降13.97%。 受辐射效应的影响,2017年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定受影响。加之今年中央经济会议为房地产的定调,估计明年新建住宅项目不会迎来大幅度增长! 2、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 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这句话是近2年来,各项政策出台的依据。2016年,简化了建筑业、设计事务所、监理事务所的资质标准!并且上海已经开始试行"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 另外,从2015年开始,政府大力提倡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各行业建设投资。 社会资本、设计企业、建筑企业的政策,不断出台,不断完善。接下来,就是跨行业整合大潮! 3、与国际接轨,加快建筑业"走出去" EPC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实力强的建筑企业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更方便承接国外业务。 再释放5项政策红利 湖北住建厅出台的《意见》很接地气,指导性也很强。更重要的是,为推进工程总承包,释放五项政策红利! 1、鼓励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企业组建联合体 鼓励设计、施工以及材料、设备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发包过程中,可优先选择联合体单位。 联合体单位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程业绩。 2、采购环节,建设单位不得参与 凡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已经约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单位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参与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实行总采购,也可以由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实施单独采购。 3、非主体部分可分包 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设计的,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施工的,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4、扩大推广范围,装配式、PPP项目优先采用 结合建筑产业化、装配式建筑、BIM技术、PPP模式的推广,引导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产业化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5、简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 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施工业务依法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施工分包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设单位可以一次性申请领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许可证,也可依法分阶段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的优势 1、一个总价合同,便于控制成本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一般采用总价合同或者成本加酬金合同。 特别是总价合同,可以有效降低承包商对前期流动资金的投入,对总承包商管理水平要求更高。管理做得好,项目就盈利;管理不好,必然是亏损的。 2、项目实施效率更高,缩短工期 EPC工程总承包商,统一负责设计和施工工作。在招投标阶段,只需要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即可。进入施工阶段后,设计、施工同步作业,工期一定是缩短的。 3、降低工程造价 在现行模式下,因为设计方案的经济性与设计单位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因此设计单位出于安全、风险等因素的考虑,所给出的设计方案往往偏于保守,造成一定的浪费。 EPC总承包模式下,因为合同总价是固定的,总承包商必须优化设计,降低造价,才有更大的利润空间。这种制度驱动总承包商优化设计,精细组织施工,降低工程造价。 4、变更少,施工方案"私人订制" 在EPC 模式下,设计单位在制定设计方案时,施工单位是已经确定的。 这样设计单位可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特点、自有设备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优化,提高设计方案的可建造性,减少设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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