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
发布时间:
2017-12-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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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15个城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以探索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为推进全国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月1日在福建厦门召开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座谈会。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会上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有利于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他说,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激发居民群众热情,调动小区相关联单位的积极性,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在试点中,要坚持问题导向,顺应群众期盼,先民生后提升,明确近远期老旧小区改造的重点和内容。并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结合本地和小区实际,共同制定科学的改造方案。
据介绍,这15个试点城市为广州、韶关、柳州、秦皇岛、张家口、许昌、厦门、宜昌、长沙、淄博、呼和浩特、沈阳、鞍山、攀枝花和宁波。
王蒙徽强调,老旧小区改造试点要着重探索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一是探索政府统筹组织、社区具体实施、居民全程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是探索居民、市场、政府多方共同筹措资金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采取居民、原产权单位出资、政府补助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
三是探索因地制宜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强化统筹,完善老旧小区改造有关标准规范,建立社区工程师、社区规划师等制度,发挥专业人员作用。
四是探索健全一次改造、长期保持的管理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导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管理组织,实现老旧小区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