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下发通知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
2016-01-08 00:00
来源:
海绵城市建设任务艰巨,资金需求量大,迫切需要综合运用财政和金融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支持。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机制,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通知,国家开发银行要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国家开发银行作为重点合作银行,加强合作,增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用好用足信贷资金。
各城市要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尽快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并明确项目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2016年3月底前,要完成项目滚动规划和2016年度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并将项目信息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此后,每年10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建设计划确定的项目信息。
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做好融资规划,创新融资模式。加大对具备综合业务能力、以总承包方式整体打包运作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打造大型专业化建设运营主体;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购买服务协议预期收益等为担保的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提供专项建设基金,用于补充项目资本金不足部分。同时,要加强信贷支持,优先支持与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有机更新相结合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对纳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并采用PPP模式整体打包运作的项目,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给予贷款规模倾斜,优先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