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安全员的职责到底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13-07-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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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该条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作了规定,也就是说安全员的职责规定有了法律法规的依据。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按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的要求,深入现场,掌握情况,准确的发现问题,做到心中有数。首先,要求安全员熟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专业的基础知识,熟悉生产流程,操作方法,熟悉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其次,要求安全员必须在施工现场,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事故隐患往往酿成安全事故,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减少安全事故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现隐患后,及时报告,同时,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的继续扩大,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
3、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于保证安全生产有着重要的作用,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是酿成事故的最大隐患,特别是在工期紧、任务重时,往往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于不顾,盲目蛮干。因此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情况应该立即制止。
以上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解读安全员的基本职责,作为安全员,应该熟知。其他管理人员也应该了解这些规定,在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为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