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小常识
发布时间:
2016-04-09 00:00
来源:
建筑业"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大概是建筑企业2016年的头等大事,牵动了所有建筑人的心。对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定义,我再次为大家做一下简单的梳理。增值税是对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具有以下特点:
1、增值税仅对应税服务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征收增值税。在本环节征收时,允许扣除上一环节已征税款,不重复征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点。
2、增值税的核心是税款的抵扣制度。我国增值税采用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进行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应税货物、劳务、服务凭取得的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在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金时,在本单位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3、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附加在价格以外自动向消费环节转嫁,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4、增值税纳税人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其成本不包括增值税。
时间紧,任务急。营改增不单单是财务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我们齐心合力,共同学习共同关注,迎接增值税的到来。
上一页
上一页